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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02 点击数:

2018年07月2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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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健老年医院建设项目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5

  黑龙江医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黑龙江医健老年医院建设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5号,项目租用原东北肝胆病医院(现已停业2年)房屋进行建设,占地面积800m2,总建筑面积5500m2,租赁协议见附件。

医院主要设置科室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耳鼻喉科、临床心理专业、康复医学科、中医科(没有煎药室)、皮肤科、重症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项目建成后病床总数达200张,每日门诊量30人次。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排放废水为医疗机构污水,排放量为40.81m3/d14895.65m3/a。本项目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排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在做好污水处理站地面防渗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管道、防渗事故储池地面等防渗工作的前提下,不会对医院周围地下水产生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NH3最大落地浓度为1.509×10-5mg/m3,占标率为0.0075%,出现在距源中心下风向165mH2S最大落地浓度为1.509×10-6mg/m3,占标率为0.0151%,出现在距源中心下风向165m。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NH3最大落地浓度为1.509×10-4mg/m3,占标率为0.0755%,出现在距源中心下风向165mH2S最大落地浓度为1.509×10-5mg/m3,占标率比为0.1509%,出现在距源中心下风向165m。正常及非正常排放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的H2S、NH3最大落地浓度对周围敏感点的预测值及叠加值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浓度值,对 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通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确定NH3和H2S无超标点,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类比《哈尔滨美罗湾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对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浓度的监测,各监测点臭气浓度均未检出。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规模、处理工艺与类比企业相似,因此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本项目厨房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2),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在楼顶高空排放,高度约25m,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限值要求,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直接经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高度约25m,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后,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设备间外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备间西邻员工餐厅,昼夜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22类区B类房间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临街一侧窗户采用三层塑钢玻璃后,项目医院内诊室、病房、医护 员休息室室内昼夜噪声均能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医院建筑中诊室、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的低限标准限值要求,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采用专用的包装物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检验废液贮存采用封闭且能有效防止渗漏、扩散的容器,集中收集后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栅渣、污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后委托具有该类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由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上门清运处置,清运前须进行消毒处理,栅渣及污泥不在医院内暂存;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餐饮厨馀及废油脂按《哈尔滨市餐饮和食品加工业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哈环发[2004]5号文件)处理、处置。本项目的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均有相应的、安全的处置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柴油储存、医疗固废、危险废物的储运及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均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在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及应急措施后,可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后果降到最低限度。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所在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无风景名胜区,也未发现珍稀保

护动植物,属一般区域并且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和《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对选址的有关规定,项目选址合利。

 

 

    公开时间 :201807月2日—201807月7(5个工作日)

联系人: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 

联系电话:0451-86317916、0451-8634741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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