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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镇供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木兰镇供水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新建深井10眼,新建水源井单井取水能力为1300m3/d,总取水能力为1.3m3/d。新建原水管线7400m,管径为DN250~DN600。东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按2.0m3/d进行总体布局,新建1.0m3/d净水厂工程。改造及新建城区供水管网长度48300m,城区管网范围内新建消防水鹤7处,排气井7座,排泥井5座,阀门井918座,消火栓井21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木兰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  祁洪文

通讯地点:木兰县木兰镇民主街

联系电话:0451-5708384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哈尔滨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0451-58818199

电子邮箱:50171311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收集相关文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第一次公示,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朋友们对选址、环境保护措施、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环评工作内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评价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第(二)第(三)条内容。

 

                           

 

建设单位:木兰县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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